长亮科技(30034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sunlinesunline(SZ:300348)2025-11-26 10:47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 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由股东会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过半数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