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3003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sunlinesunline(SZ:300348)2025-11-26 10:47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