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3002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FPIFPI(SZ:300203)2025-11-26 10:4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和《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 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享有相应 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具备《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