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30022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