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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600057)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XiangyuXiangyu(SH:600057)2025-11-26 11: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授权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 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经 营班子成员。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遵循"依法合规、合理适度、适时调整、权责一致、有 效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授权事项范围及授权条件 第五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将部分职权 授予经理层行使。 第六条 董事会不得将《公司章程》规定的以下职权和其他需要履行披露义 务、需经董事会特别决议通过或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授权经理层: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1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