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000030) -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修订)
FAWERFAWER(SZ:000030)2025-11-26 11:0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