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000030) -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修订)
FAWERFAWER(SZ:000030)2025-11-26 11:0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