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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张江(688505) - 复旦张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6 11:16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第一条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本规则应同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两个上市规则规定 不一致时,按从严原则执行。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应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即召集人,下同)1 名,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经 公司董事会任命,领导提名委员会并召集、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主席不能履职或不 履职时,由其委托或者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