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300061) -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Jin Mao Partners 金 茂 凯 德 律 师 事 务 所 13F, HongKongNewWorld Tower, No.300 HuaihaiZhongRd, Shanghai, 200021,P.R.C. 中国上海淮海中路 300 号香港新世界大厦 13 层邮编:200021 Tel/电话:(8621)63872000 Fax/传真:(8621)63353272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