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300190)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 证券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第四条 投资原则 1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 健全内控制度,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三)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不得影响自身主 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