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版)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2025 年修订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 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 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