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修订版)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保证公司遵守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忠实、勤勉、谨慎履职,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声明和承诺,切 实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积极 配合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 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监管部门、证券交易 1 / 13 所、上市公司自律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