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减值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存货、长期资产及 担保责任等。其中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贷款、合同资产和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 金融资产。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 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等。 第四条 根据业务及资产的不同特性,选用不同的减值基础。 减值基础分四类: (一)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减值基础,主要适用于发放贷 款和垫款(典当业务)、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业务)、债权投资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减值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业务及资产减值管理,防范化解 业务及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以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减值管理的相关规定等各项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及分子公司。 (委贷业务及特殊资产业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适用 的投资业务)等; (二)以"可收回金额"为减值基础,主要适用于长期股权 1 / 13 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