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应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 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 1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 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司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