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YongfuYongfu(SZ:300712)2025-11-26 13:1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保障股东充分 行使选举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 (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 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 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依次决 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