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603900) - 莱绅通灵内部审计制度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1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 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 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 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 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二)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配置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