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603900) - 莱绅通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LeysenLeysen(SH:603900)2025-11-27 09:46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稳定 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离任是指因任期届满、辞任或辞职、解任或解聘、退 休或其他原因离开现有职务。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的比例低于 1/3 或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缺少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生效后 30 日内完成市场监 管部门的登记变更。 1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有 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 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