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600645) -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与范围 为规范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 根据《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投资事务部门、财务管理部、董事会秘书、法律事务部等部门。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自身债务(以下简称对内担保)或以第三人身份 为他人(以下简称对外担保)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或 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 的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 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条第二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应在履行审议程序前报公司 审批。 第三条 控制目标 (一)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