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600645) -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董事 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 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 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