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能(600396) -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稿)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 策主体和常设性决策机构,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定战略、作 决策、防风险,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行使对公司重 大问题的决策权,并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董事会自觉维护党委在公司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实的领导作用。董事会决定或审议的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应当履行党委前置研究程序。 董事会履行其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董事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1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以及本规则中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