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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辽能(600396) -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稿)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权利。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华电辽宁能 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 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