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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 使职权。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七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或《公 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 月内召开。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