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 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