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证券部 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 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