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