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说明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卢元方、李纬、陈家茂、严斌、郑志东、三明市沙县区同晟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陈泳絮、余惠华、陈欣鑫、沈锦坤、梁继专 11 名交易对方购买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向公 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方案及 其他有关文件。 3、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筹划过程,制 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公司与聘请的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 5、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福 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