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福建元力活性炭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卢 元方、李纬、陈家茂、严斌、郑志东、三明市沙县区同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陈泳絮、余惠华、陈欣鑫、沈锦坤、梁继专 11 名交易对方购买福建同晟 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 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以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福建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