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000962)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OTICOTIC(SZ:000962)2025-11-28 08:31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公 司决策效率,规范被授权人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 事项决定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被授权人行使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下属企业"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出资且拥 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第四条 董事会的授权管理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 原则,规范授权程序,落实授权责任,加强过程管理,完善监督机 制,通过科学、适度授权,实现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管理,包括授权范围、授权要求、行权 要求、授权变更、责任与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