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000962)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以及对投资者 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 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 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1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