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0015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1、 組織架構 1.1 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是深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 會(「董事會」)轄下的委員會,由董事會授權代其履行載於下文職權 範圍的事宜。 深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書 2、 組成 3、 委員會主席 3.1 委員會主席必須為本公司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由委員互選 後再經董事會委任。所有會議應由委員會主席主持,若委員會主席缺 席任何會議,出席會議之委員可以推選另一名委員主持該委員會會 議。 3.2 委員會主席應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答股東有關委員會事務的諮詢。 4、 匯報程序及會議次數 - 1/4 - 2.1 委員會須由最少三位委員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應當佔多數,且 至少一位委員為不同性別。 2.2 委員會委員均由董事會經考慮委員會的建議後委任、更替及罷免。 2.3 僅委員會委員有權出席會議,但委員會可在適當情況下邀請其他董事 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或其他部門代表出席會議。外聘顧問亦可被邀 請出席委員會會議。 4.1 委員會秘書由委員會委任、更替及罷免,原則上由人力資源部部門負 責人擔任。 4.2 任何委員可透過委員會秘書召開委員會會議。委員會每年應召開最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