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适用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总工程师、副总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