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仙谷(603896) - 寿仙谷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 营指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职工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 | | |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 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二章 薪酬结构与确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数额与独立董事承担的职责相 适应,具体发放标准由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