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HTDCHTDC(SH:601188)2025-11-28 10:02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指公司股东会 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 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数,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 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 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 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 后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 30%以上时,股东会选举或 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当分开选举。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 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