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执行股东会的决 议,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职责。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四名,职工董事一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定履职。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