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601398)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11-28 10:15

金杜律师事务所 KING&WODD MALIFSONS 十京市朝阳区第三五中路1号 近の一般休憩公示 三日義生活。 18th Floor, East Tower, World Financia Dongsanhuan Zhong[u Chanvano District 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 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 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8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 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工商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