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总裁工作质量,规范总裁 工作,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促进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有效开展,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可由董事兼任;设副 总裁若干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1 名,由总裁提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