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0006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