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0006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盛达金属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具备履行审 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