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0006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盛达金 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