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00120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 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 其他组织。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的行为,适用本 规范相关规定。 第五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比照适用 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