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0012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 人的利益,及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东瑞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守则。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刻苦学习专业技术、管理业务知识 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并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全心全意处理公司事务,维护公司利益,对 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位、职权和内幕信息为自己谋私利。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 1 除外。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 司章程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