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00120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 事会秘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选任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1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