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科技(01666) - 修订年度上限及持续关连交易条款的变动商标许可补充协议
TONG REN TANGTONG REN TANG(HK:01666)2025-11-28 10:12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由於商標許可補充協議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之經修訂年度上限之一項或多項使 用百分比率(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高於0.1%但低於5%,故該持續關連交易須 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之公告、申報及年度審閱規定,惟獲豁免遵守 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股份代號:1666) 修訂年度上限及持續關連交易條款的變動 商標許可補充協議 商標許可補充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之公告, 其中內容有關本公司與集團公司訂立現有商標許可協議,以允許本集團有償使 用「同仁堂」字號及部分商標(同仁堂國藥及其附屬公司/參股公司以及國藥集 團及其附屬公司/參股公司豁免收費),協議期限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二 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同仁堂國藥宣佈與集團公司訂立了新商標許可 框架協議以允許同仁堂國藥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