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FangDa CarbonFangDa Carbon(SH:600516)2025-11-28 10:3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规 范运作, 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 秘书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 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秘书处协助董 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及信息披露事务。 第二章 选 任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