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 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督促外部审计 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 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 意见。 第四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在每个会计年度 末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