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的对外投 资决策。境外投资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 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 包括新股配售及申购、上市公司增发及配股、证券回购、股票市 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二)长期投资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