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洲(0021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职责及公司的信息披露,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一)《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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