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0021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也为了 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 等事宜,特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公开性原则。规范、公平、透明,杜绝隐性收入。 (三)市场化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要与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基本 接轨。 (四)客观性原则。参考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管理难 易程度,力求全面客观。 (五)激励性原则。充分考虑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奉献和经营 成果直接挂钩,"有奖有罚,奖罚对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 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 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的确定权限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等,具体包括:独立 董事、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