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00218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得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 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 得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本制度及《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 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