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00218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 司《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 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术 诀窍、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 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 ...